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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鵬:“收費站擁堵超200米應免費放行”是個好建議

2014年03月27日00:22        手機看新聞
原標題:劉鵬:“收費站擁堵超200米應免費放行”是個好建議

  作者 劉鵬

  3月25日,《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(修訂草案)》提請山東省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。針對高速公路上的應急事件處置,草案明確了交警、高速等部門之間的職責,并授予交警在特殊情況下攔截高速公路上車輛的權力。針對高速公路收費站車輛嚴重擁堵情況,省人大內司委建議增加擁堵時免費放行的相關內容來治理。(3月26日《大眾日報》)

  根據(jù)山東省人大內司委的建議,收費站前如果出現(xiàn)擁堵,且堵車超過200米時,應免費放行。這一建議于高速公路管理、于收費站前秩序、于司機等來說,無疑都是有很大利好的。

  一者,擁堵時如果仍舊慢條斯理的照章收費,必須會增加擁堵車輛的等待時間,導致更加嚴重的擁堵。而一旦出現(xiàn)較嚴重的擁堵,即立即免費放行,無疑減少了車輛的等候交費時間,提高了通行效率,也同時提高了高速公路的利用效率。

  二者,免費放行本身減少了擁堵時車輛和司機的經(jīng)濟負擔,可以讓司機在偶爾擁堵時享受到“免費的午餐”,緩解了擁堵所導致的焦慮情緒,而且也符合讓利于民的總體管理原則,有利于公路公益性質的回歸。

  三者,擁堵時免費放行是一種人性化管理細維,其如能推行,必然會使收費站錙銖必較的不良形象得到改變,有利于樹立收費站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門的良好形象與信譽。

  當然,擁堵時免費放行是建立在讓收費站、讓管理者放棄一定的既得利益的基礎上的,其實施起來恐怕并不容易。但一方面,國內其它地方事實上已經(jīng)有先例,比如2007年3月1日起實施的《江蘇高速公路條例》就規(guī)定,高速公路收費站在擁堵超過一定程度時,應免費放行;另一方面,相對于擁堵時免費放行所帶來的重大利好而言,放棄一定的并不是很大的既得利益,也是必要的。

  對此,相關管理部門顯然有必要采納“收費站擁堵超200米應免費放行”這個建議,將其寫入法律,形成強制執(zhí)行力。并同時出臺相關優(yōu)惠性政策和規(guī)定,適當補償收費站因此而受到的損失,以減輕執(zhí)行阻力!

(來源:齊魯網(wǎng)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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