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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日報三評東莞掃黃風波:媒體責任豈能丟棄

——“東莞掃黃風波”的思考之三

鐘新文

2014年02月15日03:24    來源:人民日報    手機看新聞
原標題:媒體責任豈能丟棄(人民論壇)

  這幾天,東莞掃黃贏得群眾稱道,卻也在少數(shù)媒體那里遭遇了無厘頭的輿論反彈。這讓不少讀者很是不解:黃賭毒從來都是挑戰(zhàn)文明底線的社會毒瘤,為何有的媒體卻似乎對它充滿同情,反而對掃黃打非極盡調(diào)侃揶揄之能事?

  東莞掃黃,無論是以國家法律衡量,還是同公序良俗對表,是非曲直、美丑善惡都彰然若顯。不管出于怎樣的動機,對它的曲解和過度消費,從主觀上講都是善惡不辨、是非不分,從客觀上看則是唐突底線、消解共識。無視掃黃打非的社會意義,在“娛樂至死”中制造輿論狂歡,不僅造成莫須有的價值混亂,更讓一些媒體自身陷入公信力危機。

  盡管相關報道在細節(jié)和手法上尚有可商榷之處,但履行媒體曝光色情、監(jiān)督治理的職責,這一點無可厚非。事實上,面對網(wǎng)上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,面對有些網(wǎng)民劍走偏鋒的情緒,媒體更應反思:是不顧社會后果、漠視公共利益、一味迎合偏激情緒,還是在魚龍混雜中去偽存真、在眾聲喧嘩中激濁揚清?在價值多元的社會轉型期,媒體將何以自處,才能肩負社會責任、不負公眾期待?

  越是在海量信息、多元聲音混雜的環(huán)境中,公眾對主流價值和權威聲音的倚賴和從屬感越強。研究顯示,70%的人會利用傳統(tǒng)媒體驗證網(wǎng)絡信息的準確性。正因如此,現(xiàn)代國家都承認,大眾傳媒是維持社會認同最重要的載體,對輿論走向負有最重要的責任。身處社會轉型期,面對觀點百舸爭流、表達千帆競發(fā),媒體更應在多元中立主導、在多樣中謀共識,做法律底線的守護者、主流價值的弘揚者、社會共識的締結者,傳播事實真相,而不是夸張炒作;彰顯主流價值,而不是割裂社會共識;引導社會輿論,而不是迎合偏激情緒。如果一味充當網(wǎng)絡攪拌器,放大錯誤判斷、傳播糊涂邏輯,無疑是對其社會職責的背棄。具體到東莞掃黃,過度娛樂化、一味偏激化,模糊了對色情行業(yè)的基本判斷,更遑論樹立文明共識?一路狂歡的盡頭,是媒體責任與社會心態(tài)的共同沉淪。

  即便是標榜“新聞無禁區(qū)”的西方國家,也同樣強調(diào)媒體的社會責任:“一個憤世嫉俗、唯利是圖、蠱惑民心的媒體,最終會制造出像他一樣卑劣的民眾!痹囅,為了“眼球效應”,就不惜迎合偏激情緒,奉行“娛樂至死”,在這樣的行為方式下,對話讓位于對立、理性匍匐于情緒、建構屈從于解構,媒體如何能夠守護文明底線、傳遞社會正能量?尤其在網(wǎng)絡時代,媒體一言不慎,就可能啟動輿論的“核按鈕”,怎能不珍視自身的話語權和責任感?

  有人這樣描述媒體的社會責任:“當社會哭時,不讓大家哭得更傷心;當社會笑時,不讓大家笑得太狂妄”。換句話說,媒體是社會輿論的穩(wěn)定器,也是社會心態(tài)的導航儀。東莞掃黃的輿論風潮,同樣是一個共同反思的契機——媒體牢記職責、敬畏真理,公共輿論才會少一些噪音雜音,社會心態(tài)就會多一些理性平和。


  《 人民日報 》( 2014年02月15日 04 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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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責編:曹昆、文松輝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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