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人日報:公共場所“標配”急救設備,留住更多寶貴生命

郭振綱

2019年12月25日08:27  來源:工人日報
 
原標題:【社評】公共場所“標配”急救設備,留住更多寶貴生命

提升全社會對公共場所配備必要急救設備、設施的重視程度,立法規(guī)范,盡可能挽救生命,具有重要的現(xiàn)實意義。

據(jù)新華社12月23日報道,在公共場所遇到他人突發(fā)急病倒地,因找不到急救設備無法有效施救而眼睜睜看著生命逝去……積極創(chuàng)造及時救治的條件,成為公眾期盼。2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第四次審議的基本醫(yī)療衛(wèi)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明確,公共場所應當按照規(guī)定配備必要的急救設備、設施。

不少人耳聞目睹過這樣的場景:有人在公共場所突發(fā)疾病,或者遭遇交通事故急需救治,這時,沒有急救知識和經(jīng)驗的人不會施救;具有急救能力的人因缺乏必要的設備、設施而不能有效施救,只能無奈等待急救車的到來。其后果往往是一些有可能被從死亡線上搶救回生命的人,因為失去了寶貴的搶救時間而遺憾離世。如此狀況令人無比痛心。

對照近年來發(fā)生的多起因急救設備、設施配備缺失倒在公共場所離世的人給其家人帶來的悲痛,考慮當下我國人口老齡化日益嚴重、道路交通事故頻發(fā)等情況,將公共場所配置急救設備、設施入法,這樣的制度溫暖是社會需要、公眾渴望的。

今天,各類交通事故、意外災害、心腦血管疾病增多等突發(fā)事件已成為威脅生命的重要因素。《中國心血管病報告2018》統(tǒng)計,我國每年發(fā)生心臟性猝死54.4萬例,心臟驟停的死亡率高達90%,并且一些公共場所是心臟驟停的高發(fā)地點。被譽為“救命神器”的自動體外除顫器(AED)在各類公共場所中僅有少數(shù)配置。

在公共場所配備必要的急救設備、設施,作為公共急救事業(yè)的重要組成部分,在西方不少國家已經(jīng)形成了較為完善的體系。美國、英國、日本等國的經(jīng)驗是優(yōu)化配置、法律保護以及技能培訓。而這恰恰是我國急救體系的短板。因此,提升全社會對公共場所配備必要急救設備、設施的重視程度,立法規(guī)范,盡可能挽救生命,具有重要的現(xiàn)實意義。

《健康中國行動(2019-2030年)》提出,完善公共場所急救設施設備配備標準,在學校、機關(guān)、企事業(yè)單位和機場、車站、港口客運站、大型商場、電影院等人員密集場所配備急救藥品、器材和設施,配備自動體外除顫器(AED)。而要實現(xiàn)這樣的目標,沒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倒逼有關(guān)部門確保資金到位、明確管理職責、加強人員培訓,是很難做到的。

公共服務中,沒有那一項能比挽救生命的服務更為重要。將公共場所配備必要的急救設備、設施入法,引導相關(guān)主體提高認識,形成較為完備的急救設備、設施配置體系,才能為急救賦能,為生命護航。具體實施過程中,可能會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,需要綜合考慮公共場所的具體情況等等因素,但對于一項有利公眾健康的制度,早一天行動比晚一天行動要好。

尊重生命,敬畏生命。從將公共場所配備必要的急救設備、設施入法開始,構(gòu)建起更為完善的院前急救體系,將可能的遺憾降到最低,留住更多寶貴的生命,我們共同期待。

(責編:段星宇、仝宗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