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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州日報:明星委員“會場范兒”不是簽名是履職

何勇海

2014年03月11日08:46    來源:廣州日報    手機看新聞
原標題:明星委員“會場范兒”不是簽名是履職

  9日是全國政協(xié)文藝26組開放討論日,來了許多索要簽名、求合影及圍觀者。討論開始時,成龍已簽了比文件袋還厚的一沓首日封。剛開始10多分鐘討論里他被打擾3次,10點27分他終于忍不住對粉絲喊道:“我可以不簽嗎?”11點討論結束,成龍快步走出會場,整個上午他沒有發(fā)言。(3月10日《中國青年報》)

  全國政協(xié)文藝界別一向是很多人愛去的熱門區(qū)域,因為那里可以見到“星光閃耀”的明星們。所以,在一些報道兩會的記者或工作人員看來,恐怕再也沒有另一個平臺,能夠如此滿足自己的追星心理了。于是我們周而復始地看到,在每年全國兩會上,總有很多明星委員像成龍一樣,隨時在低頭“奮筆疾書”,為粉絲簽名。

  并非不可追星,但起碼要區(qū)分時間與場合,比如會議間隙、比如明星委員回到駐地,才可以求簽名或合影,才可以問私事。而不是人家正在聆聽發(fā)言、互相討論時就貿然打斷。一位明星委員就表示,在開放討論場合索簽名、求合影,“太影響討論了,大家講話的分寸啊、深度啊都會有一些影響”。

  明星在熒屏上、會場外,確實頭頂耀眼的光環(huán),他們身上的新聞猛料比普通人或許要多一些,新聞價值或許比普通人要大一些。但一旦來到兩會這個參政議政、共商國是的平臺,他們的重大使命和其他代表委員毫無兩樣,那就是忠實履行職責,為國計民生建言,不負億萬民眾的熱切期望。因為他們的話語權同樣來自人民,為民代言才是應有的“會場范兒”,而不是為粉絲奮筆簽名。

  兩會是否應該出臺規(guī)定,禁止在會議進行期間追星,以保證明星委員們“好好開會”。近年來,追星儼然成為全國兩會常見風景,很多明星委員常遭“圍追堵截”,比如成龍去年曾被逼得只能從側門悄悄溜入會場,散會時飛奔逃離;對明星委員進行娛樂化報道儼然成為慣常做法,比如某明星委員戴著什么眼鏡、穿著什么皮草、提著什么手提包……這很難說正常。

  兩會是凝聚民心、發(fā)揚民主、反映民意、集中民智的盛會,不是舉辦影視節(jié)或音樂盛典。禁止會議進行期間追星,才能讓明星委員們更好地履職,更純粹地履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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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責編:孫端端(實習生)、文松輝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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