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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日報評論員:法治沒有特區(qū) 反腐沒有例外

2013年07月26日02:42    來源:新華網(wǎng)    手機看新聞
原標題:人民日報評論員:法治沒有特區(qū) 反腐沒有例外

  7月26日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:法治沒有特區(qū) 反腐沒有例外

  7月25日,薄熙來涉嫌受賄、貪污、濫用職權一案,已經(jīng)依法提起公訴。這體現(xiàn)了我們黨從嚴治黨的根本要求和依法治國的執(zhí)政理念,表明了我們黨反對腐敗的鮮明立場和堅定決心。

  這一案件自案發(fā)以來,影響非常惡劣,各界高度關注。濟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,被告人薄熙來身為國家工作人員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數(shù)額特別巨大;貪污公款,數(shù)額巨大;濫用職權,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,情節(jié)特別嚴重,依法當以受賄罪、貪污罪、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,并予以數(shù)罪并罰。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薄熙來享有的訴訟權利,并訊問了被告人,聽取了其委托辯護人的意見。對這一案件的公訴,充分體現(xiàn)了重事實、講法治的精神,有力彰顯了法律的尊嚴和權威。

  我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,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不容踐踏。不管涉及什么人,不論權力大小、職位高低,只要觸犯法律,都將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。對薄熙來一案提起公訴再次表明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制度面前沒有例外,誰都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,誰都不能心存“刑不上大夫”的僥幸。

  黨的十八大強調(diào),“反對腐敗、建設廉潔政治,是黨一貫堅持的鮮明政治立場,是人民關注的重大政治問題!笔冀K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(tài)勢,堅持“老虎”、“蒼蠅”一起打,這是我們黨有力量的表現(xiàn),也是反腐敗取信于民的關鍵。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國共產(chǎn)黨,對腐敗分子絕不姑息、決不手軟,決不允許有“特殊黨員”;“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”,決不是一句空話。

 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。堅持依法治國,堅持有法必依、執(zhí)法必嚴、違法必究,我們就能營造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(huán)境,為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添法治能量,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法治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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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責編:劉軍濤、文松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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