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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晚報:建好的雕像不能一拆了之

胡印斌

2013年07月03日14:18    來源:西安晚報    手機看新聞

河南宋慶齡基金會2011年建造的一尊高達24米多的宋慶齡雕像,一度被稱為鄭州鄭東新區(qū)標志性建筑。如今,這尊據(jù)說造價1.2億元左右的雕像已被拆除,而河南宋基會在其官網(wǎng)、年報中均未披露,也不接受任何采訪。有公益人士質疑,雕像尚未完工就被拆除,誰對善款損失負責?(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11版)

猶記得,這尊“大手筆”雕像剛剛建起時,又是獻禮辛亥百年定制,又是基座建成可容納600人的會議廳,又是沒有任何公告、說明的“標志性建筑”,十分熱鬧。面對媒體的質疑,河南宋基會相關人士彼時聲稱,“雕像不是宋慶齡,是黃河女兒”。而現(xiàn)在,同樣又是沒有任何解釋、說明,干脆拆掉了。這樣沒有來由的出生和寂滅,實在令人訝異。

其一,這樣一尊體量巨大、且攪動輿論波瀾的雕像,不應該在沒有任何說明的情況下直接拆除。

根據(jù)此前的媒體報道,宋慶齡雕像屬于鄭東新區(qū)兒童活動中心的配套項目,項目全稱為“河南省宋慶齡基金會青少年兒童活動中心及配套項目”。來自河南省一建的一份匯報材料表明,宋慶齡雕像部分石材、活動中心內部裝修已經(jīng)施工完成。不過,上述這些情況,均是媒體旁敲側擊挖掘而來的信息,并非河南宋基會主動公開披露。

特別是,其中一些關鍵信息,諸如項目是全部屬于公益項目,還是存在部分商業(yè)運作的商業(yè)項目;資金來源是社會上的善款,還是商業(yè)資本;建成后的實際用途是公益還是有著商業(yè)用途,等等,更是不得而知。而這些問題不搞清楚,不僅無法消弭社會公眾的洶涌質疑,也與宋基會這樣一個公益性基金會的宗旨嚴重不符。

無論是根據(jù)《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》,還是根據(jù)公益項目的相關管理規(guī)定,均應該公布有關的資金使用情況,而不該一團混沌。

其二,雕像拆除了,由此產(chǎn)生的社會資源浪費、資金浪費應該由誰來負擔?大筆資金不明不白花出去了,建起來一個不明不白的建筑,又不明不白地“毀尸滅跡”了,這樣的措置顯然過于隨意。一方面,花出去的上億元資金就此打了水漂,也太浪費了,如果這其中涉及動用善款,那么,河南宋基會又該如何解釋這些善款的損失?如果完全是商業(yè)資金,則能否講清楚這其中的利益鏈條以及產(chǎn)生的經(jīng)濟損失?

另一方面,當初打著宋慶齡的旗號建起這樣一個觸目的地標,并引發(fā)社會公眾的高度關注,而現(xiàn)在又悄然將這一地標抹去,這一過程中對民眾心理、公益基金會的社會聲譽乃至公信力造成的傷害,又該由誰來負責?如果是因為媒體曝光而一拆了之,則這樣的金蟬脫殼之法是否存在遮掩某些見不得光的黑幕的嫌疑?凡此種種,都需要一個解釋。

此前,媒體曾報道,河南宋基會獨資“河南宋基有限公司”投資領域涉及證券、地產(chǎn)、融資擔保等眾多行業(yè),資產(chǎn)超過30億元,在全國2000多家基金會中名列第一。然而,公益支出前十名榜單卻并無河南宋基會蹤影。不知眼下拆掉的這尊宋慶齡雕像與這些事情有無關聯(lián)?無論如何,期望有關部門的調查能夠還社會公眾一個明白,不能聽任公益機構一而再、再而三地觸碰公眾底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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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責編:齊賀、文松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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