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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華時報:三維向下放權揮刀自裁利益

徐立凡

2013年03月11日09:17    來源:京華時報    手機看新聞

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馬凱,10日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作了《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說明》。第七輪政府機構改革,簡政與放權并進的改革思路鮮明凸現。

此前六輪改革,解決了政府組織的模型問題,建立了與經濟和社會發(fā)展較為匹配的架構體系。但是,行政效能較低和制約監(jiān)督體系不到位的問題,依然較為突出。該管的事管不了,想管的事管不好,不作為、亂作為、人浮于事、貪污腐化等現象不同程度存在。這些問題,既對社會和經濟發(fā)展形成制約,也損害了政府公信力。

解決這些問題,政府機構改革的步伐不能停止。簡政,是解決職能要么越位要么缺位,避免職責交叉、權責脫節(jié)、爭權諉責的重要一步。此次部委調整和職能歸并,主動“向自身權力開刀”,體現了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的決心和力度。

政府機構改革,更復雜、更關鍵的環(huán)節(jié)是放權。向地方放權,向市場放權,向社會放權,是本輪改革已經確立的方向,也是攻堅所在。

向地方放權,不僅意味著地方主動權的增強,也意味著地方行政責任主體角色的強化。過去,時常出現“一放就亂、一亂就收”的情況,在一些領域,地方與中央政策打“擦邊球”的現象時有發(fā)生。下放投資審批、生產經營活動審批事項,減少合并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項目,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(guī)模和比例,對于地方根據不同情況發(fā)揮就近管理優(yōu)勢、改善財政結構、減少“跑部前進”有積極作用。同時,權限的增大也意味責任的增強。地方能否優(yōu)化單一發(fā)展模式,避免因發(fā)展導致債務風險上升,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監(jiān)督機制能否建立起來并有效運轉是前提。

向市場放權,需要實現真正的“松綁”。這次改革提出減少投資項目審批,減少生產經營活動審批,減少資質資格許可,改進評定體系,減少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,改革工商登記制度,對激發(fā)市場活力意義重大。讓政策達到預期效果,離不開兩個前提:其一,市場是能夠實現充分競爭的市場而不是偽市場;其二,徹底丟棄松綁的“繩子”,而不是以其他名目繼續(xù)存在。沒有法治體系的健全、市場支配資源的基礎地位,就仍然可能無法動搖行政支配的慣性,特別是在支柱性領域。

向社會放權,需要解決社會組織既培育發(fā)展不足,又規(guī)范管理不夠的矛盾。作為這次改革的一個亮點,逐步推進行業(yè)協(xié)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,行業(yè)協(xié)會商會類、科技類、公益慈善類、城鄉(xiāng)社區(qū)服務類社會組織不再需要業(yè)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,這對社會微觀管理層面實現由政府管理到政府與公民共管,具有歷史性意義。社會組織的發(fā)育可以自行完成,而規(guī)范管理如何推進?有多大容錯空間?還有待實踐提供答案。

可以說,放權是更深刻的“向自身權力開刀”。沒有對行政權力概念和范圍的重新詮釋,沒有對推進節(jié)奏的把握和及時評估,就難有政府、市場、社會之間關系的優(yōu)化平衡。從這個角度說,政府機構改革只是新起點,政府職能轉變,還未到終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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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責編:齊賀、王倩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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