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青報:“31歲還是孩子”別只當笑話看

苑廣闊

2019年04月30日08:20  來源:北京青年報
 
原標題:“31歲還是孩子”別只當笑話看

因為涉嫌使用偽造的駕駛證,日前,陳某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(qū)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受調(diào)查處理。根據(jù)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,使用偽造駕駛證陳某將被處以罰款5000元、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。對此,其父母情緒異常激動:“你們太過分了,他還是個孩子,才31歲!你們?yōu)槭裁戳P那么重?”

面對這讓人哭笑不得的事情,很多網(wǎng)友用“巨嬰”“媽寶男”來形容新聞中的男子。當事大貨車駕駛員在自己駕照被吊銷的情況下,通過偽造的駕駛證開車的行為當然已經(jīng)涉嫌嚴重違法,但是這件事中更加值得關(guān)注的,顯然還是“31歲了還是孩子”的問題。因為這句話的背后,其實隱藏著一個深層次的社會問題,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無限度的、無原則的溺愛。

在這對父母的眼里,自己的兒子雖然已經(jīng)31歲了,非但沒有“三十而立”,而且“還是個孩子”,所以即便他涉嫌嚴重的交通違法,也不應(yīng)該受到處罰,而應(yīng)該以“孩子犯錯上帝都會原諒”來對待。那么問題來了,如果連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這種違法行為都可以被原諒,那如果這個“孩子”犯了其他錯誤,顯然更應(yīng)該被原諒了?而這樣的原諒,到底是愛護孩子,幫助孩子,還是會害了孩子?答案顯然很明顯。

更進一步說,如果他做任何事情都應(yīng)該被原諒,那么他的行為給他人、給社會帶來的損失與傷害,又該如何彌補?即便要說原諒,也不應(yīng)該由父母,甚至是不應(yīng)該由警方來決定,而是應(yīng)該由現(xiàn)實中的受害人來決定。實際上,當事司機早在2011年就因交通肇事罪被拘役和吊銷駕駛證,結(jié)果他不思悔改,反而通過偽造的駕駛證再次駕車上路,知法犯法,如何原諒?

“31歲還是孩子”的背后是溺愛,是縱容,而這種溺愛和縱容只會害人害己。一旦發(fā)生交通事故,輕則車毀,重則人亡,不管毀和亡的是別人還是自己,這個所謂的“孩子”都要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。然而在我們的現(xiàn)實生活中,“他還是個孩子”恰恰成為一些父母在自己孩子犯錯之后的開脫之詞,如果這樣的父母不反思,不自省,最后必然會像新聞中的父母一樣,在兒子31歲以后還可以毫不顧忌地喊出“他還是個孩子”的奇葩之語來。

(責編:段星宇、王倩)